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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线上培训也属违规

央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克日,为进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满执法步伐,加强校外培训管理,保障人民群众正当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掩护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任务教诲阶段门生作

央广网北京11月24日消息克日,为进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满执法步伐,加强校外培训管理,保障人民群众正当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掩护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任务教诲阶段门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诲部在深入调研根本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自然人、法人大概其他构造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门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实用此办法。

(图片泉源:cfp,央广网发)

自然人、法人大概其他构造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举行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当局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大概市场监视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制止举行、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行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一)线下培训有固定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大概应用步伐;

(二)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职员;

(三)有相应的构造机构。

别的,《办法》还提出,自然人、法人大概其他构造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有下列活动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告诫或转达品评;情节严厉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殊严厉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即时通讯、网络集会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

(二)利用住民楼、旅店、咖啡厅等场全部偿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的;

(三)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头脑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诲引导、住家西席、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

(四)其他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的。

据悉,本次征求意见停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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